丛文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物业收费政策由市级统一制定。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的定价权限,威海市区物业收费政策由市级统一制定,区级无权对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其他收费进行调整,目前市区统一执行原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价发〔2018〕59号),我区物价主管部门会适时根据相关情况建议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制定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二是不断加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物业企业整合,积极引导业委会自治管理,对问题多、口碑差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通过引导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方式重新选聘服务好、信誉好的物业企业进驻,今年完成了4个小区物业企业重新选聘,自2022年起累计“清退”了21个;进一步开拓思路、大胆创新,2019年率先在全市出台了物业服务项目星级管理考核办法,通过“月考年评、以分定星、以星定奖”,4年来累计给予103个次物业服务项目奖补资金450万元,在全行业形成了“鼓励先进、力促提升”价值导向,全区物业企业服务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治理合力。近年来,会同市场监管局每年抽取不低于5%的区属物业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收费管理检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收费监管;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小区公共收益及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公示问题,组织开展“物业服务阳光行动”“公共收益整治”等专项检查,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公共收益未实行专账管理、信息不公开等问题200余个,对问题集中的物业企业进行全区通报并记录不良信息;会同消防、市场监管、维修资金、供电公司等部门,陆续组织开展了“物业企业专题培训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知识讲座”“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与物业服务培训会”“物业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等系列活动10余场次,从物业专业化服务、业委会运行机制等方面不断提升镇街、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联系人:刘奕彤 联系电话:5231734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