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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371002/2024-01497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4-05-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赋予镇街行使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5/05 19:08:0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威海市环翠区开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环翠区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和“同类镇街、一张清单”的原则,根据镇街发展水平、区域特点、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类制定了由镇街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清单包含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中,经济发达镇(张村镇)92项,重点产业镇(羊亭镇、温泉镇、桥头镇、嵩山街道)85项,涵盖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等5个领域;主城区街道(竹岛街道、鲸园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63项,涵盖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4个领域。

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审核,现予公布。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pdf

          2:威海市环翠区赋予重点产业镇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pdf

          3:威海市环翠区赋予主城区街道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pdf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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