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威海市环翠区开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环翠区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和“同类镇街、一张清单”的原则,根据镇街发展水平、区域特点、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类制定了由镇街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清单包含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中,经济发达镇(张村镇)92项,重点产业镇(羊亭镇、温泉镇、桥头镇、嵩山街道)85项,涵盖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等5个领域;主城区街道(竹岛街道、鲸园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63项,涵盖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4个领域。
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审核,现予公布。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pdf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