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经区、镇两级审核通过、村级公示10天无异议的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环翠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631-5223556;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环翠区统一路254号;hcqfpb@wh.shandong.cn
附件:环翠区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名单.docx
环翠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