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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601278/2024-01250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4-04-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4﹞9号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时间:2024/04/11 09:32:5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威海燕珊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张小燕(女,身份证号:430321********1589)向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威海燕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珊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设立登记,将其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此事调查终结,通过调查认为燕珊公司的设立登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对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情况和调查结论没有异议,认为燕珊公司的设立登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我局拟撤销燕珊公司2016年5月19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燕珊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因通过拨打燕珊公司登记留存的电话及实地核查燕珊公司登记的住所,联系不到燕珊公司,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4﹞9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燕珊公司及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丛琳        联系电话:0631-5808963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