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区应急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标准,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近日,威海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现将此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24年3月21日,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威海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毕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进行焊接作业。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其作出处人民币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警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