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炳奇
办公电话:0631-5223613
机构职责:负责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访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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