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鲁司〔2021〕43号文件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经过对《环翠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进行评估,决定该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5日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环翠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 威环科发〔2019〕3号 | HCDR—2019—0060003 |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