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威环政字〔2024〕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精神,全面加强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确保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知识产权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的部署要求,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创新活力,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创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效能。
(二)协同创新,高效发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开展创新与技术攻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创新研发源头介入、全过程参与,促进创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主导特色产业高价值专利创造。
(三)突出重点,优势培育。进一步发挥地区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引导多种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聚,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要求,健全知识产权协作决策机制,完善规范知识产权政策制度,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使知识产权制度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取得成效。截至2026年底,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万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提升。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价值充分显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渠道通畅,知识产权投融资额度快速增长,市场价值充分显现,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截至2026年底,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在企业运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累计拥有量达到8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不少于50件。
(三)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力度不断强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协调,依法积极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能快速高效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争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
(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与区委、区政府日常工作有效融合,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部署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政府年度知识产权指标体系考核,健全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修改知识产权政策文件,提高政策合理性和实效性。
(五)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规范知识产权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等政策的紧密衔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资源聚集。知识产权宣传手段更加多样化,服务内容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拓展,服务主体更加多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年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更加完善。针对管理人员、企业和服务机构人员分门别类的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高专利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育一批能管理、会执法、懂保护的专业化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强化知识产权培训,科学规划业务培训内容,着力引进知识产权保护高端人才,推动企业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注重人才培养梯次,每年组织人才培训不少于5次。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各类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政策,规范奖励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区本级项目所需奖励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注重发挥政策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在保持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质量导向,提高发明专利和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率,全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县建设要求。重视商标、版权等各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演绎娱乐、出版发行、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创作与版权登记。积极开展原产地、非物质文化、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工作,力争全区产品自有品牌数量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中心)
3.培育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协同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组合。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围绕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海洋装备等优势产业,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引导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专利布局,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打造核心专利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4.促进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围绕培植“名企、名品、名牌”目标,聚焦威海市十大产业集群,建立环翠区产业企业库,加强重点指导,引导企业注重品牌培育,努力促进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助推品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威海刺参、大花生和威海苹果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使其成为促进地方发展的区域特色经济。(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建设知识产权强企体系。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示范企业。继续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争取更多技术和市场话语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加速融合工作。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化解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3.促进专利技术与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开展国家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开展存量专利梳理筛选,依托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力争实现未转化存量专利全部登记入库。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引导辖区科研院所在科研活动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强与企业的联合攻关,推动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集聚高校院所、企业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推动科技成果到中小企业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4.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配套、新材料及制品、节能环保、海洋科技开发等产业为重点,鼓励服务机构向重点产业园区聚集,入园进企开展专利挖掘布局、运营、投融资等高端服务,鼓励和引导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重点产业优势、展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实施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围绕现代医药、先进复合材料、海洋生物及制品等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理清产业创新链条、技术瓶颈,摸清人才团队、创新载体等资源清单,找准缺链、断链环节,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路径,形成具有指导和示范作用的产业技术路线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5.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支撑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筛选优秀导航项目申报省、市专利导航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专利转移转让等方式,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建立健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坚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快建设运行高效、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考核机制,促进乡镇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构建区、镇街、企业三级联动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与市场运用相结合,将知识产权融入技术创新、招商引资、评先选优等工作的指标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度。区委区政府将知识产权纳入日常工作调度,构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网络体系,营造共建局面,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健全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落实和建立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假冒、故意侵权和反复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推进环翠区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维护,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推进环翠区检察院山东省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院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办案效率,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信用中心、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以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重大展会为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进一步强化商标、专利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加强对辖区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提高专用标志使用率和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3.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维权工作站、2个商标品牌指导站纠纷调解职能,广泛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专利权人维权确有困难的,积极协调山东(威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给予帮助,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五)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完善服务功能。深入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服务队伍,积极组织中介机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零距离、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主导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引导重点优势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构建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威海市高质量服务发展平台,为企业科技立项提供专利文献检索服务。引导“惠知网”、“中韩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自建平台做优做强,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信息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积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吸引国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区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参与服务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助力企业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推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全区人才工作格局,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同步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快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企业专利专员等企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和集聚。发挥驻威高校资源优势,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万里行”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科普活动月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优化宣传手段,通过工作群、公众号、宣传标语、墙体广告、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民众知识产权知晓度。(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试点区的建设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的主体责任,高标准、高水平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山东省知识产权综合奖补资金、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保障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定期检查各项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