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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推行“行政复议+调解”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时间:2024/12/23 14:16:2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推行“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

受理前预审预调。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前,区司法局做好审查工作,认真听取申请人复议请求,初步审查申请材料,找准问题症结。针对可以案前调解的申请,力争调解关口前移,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促进被申请人自查自纠,争取案前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有15件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审理中全程联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间,区司法局落实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积极组织召开听证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引导双方依法依规协商解决。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教授召开案件审理会议集体研究,凝聚多方力量联合化解。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审理期间共化解行政复议案件36件,调撤率达20.81%。

审理后跟踪协调。区司法局进一步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回头看”制度,及时监督和跟踪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调解效能。针对群体性、普遍性问题,向相关部门、镇街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明确指出相关问题,合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