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为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优化农业产业链条,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赴辖区内相关行业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一是基于政策原文,按需分类进行政策解读。该政策实施范围即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力用户,主要包括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在现行电价标准的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17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以1-10千伏电压等级的农业生产用电用户为例,原销售目录电价为每千瓦时0.525元,执行分时电价后,平时段电价不变仍为每千瓦时0.525元,深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0.192元、尖峰时段0.858元、高峰时段0.695元、低谷时段0.355元。
二是扩宽公开平台,提升政策覆盖广度。通过线下宣传解读和最威海是环翠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大众关心的时段划分问题,具体时段范围由国网山东省电网公司根据电力供需状况等因素确定,并于每年11月份向社会公布。按照政策要求,农业生产用电申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自申请次月起执行,并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作调整,没有申请的仍按原电价执行。用户可结合企业生产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查看峰谷时段划分、申请办理分时电价。
三是持续发力,保障政策取得实效。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农业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降低农业用电成本,促进上游端农民增收,对环翠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环翠区发改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常态沟通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