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通过贷款贴息奖补支持,引导鼓励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确定 2024 年继续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
(一)贴息对象。山东省范围内(不含青岛)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须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人及其配偶、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纳入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等名单;2.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土地利用等政策。
(二)贷款用途。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一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扩建生产设施设备及技术改造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包括建设种植大棚、温室大棚,高标准集约养殖栏舍、生物安全防控设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设施,水产养殖设备设施渔业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和尾水处理等,以及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装备配置等。不含“借新还旧”“还旧借新”或“展期”类贷款。
(三)贴息时限。2023年1月1日以来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市场主体新获得的贷款,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申请贴息前所申请贷款项目无利息逾期。
(四)贴息标准。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贷款额不超过 1%给予贴息,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省级财政承担60%。贷款贴息金额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贴息金额=贷款金额*1%*实际用款天数/365),单户贴息最高20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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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