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背景: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和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21〕25 号)和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农〔2022〕3 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环翠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出台目的:为进一步巩固环翠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乡村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助力环翠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申报指南》工作重点:申报指南主要内容分为4个方面。一是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支持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二是申报类别,产业发展类重点用于带动帮扶对象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就业项目类包含乡村公益性岗位、务工补助、就业培训等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差、有明显短板弱项的村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巩固三保障类包含孝善养老、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三是申报程序,村级项目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流程,镇级项目按照镇审核-村研究-区审定流程进行申报。四是申报规模,2024年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总规模按照2023年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
《申报指南》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二是精准筛选。三是严格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