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威环政发〔2023〕 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1个项目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现予公布。
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