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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司法局关于《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8/01 17:14:3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科长 李明伟: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近期,我区制定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今天,我们邀请环翠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旭玉,向大家介绍《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相关情况。下面,我们首先请王旭玉同志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发布人 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旭玉: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近期,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文件有关情况。

一、《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过去我区行政应诉工作存在诉源治理能力不足、出庭应诉质量不高、工作机制刚性约束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营造我区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三、《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四十条,从加强行政诉讼诉源治理、厘清行政应诉责任主体、规范行政应诉流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等方面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强了行政诉讼诉源治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制定行政行为操作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实现由行政应诉向行政行为源头溯及,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案件发生率和败诉率。(第五条至第七条)

二是厘清了行政应诉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制的相关规定,确立了“谁主管、谁实施,谁负责、谁办理”的应诉原则。其中,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根据9种不同情形分别确定承办单位。细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承办单位的应诉职责分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配合义务和共同被告的举证责任,同时也建立健全了工作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第八条至第十条)

三是强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范围、工作要求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其中,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6类案件,要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前的备案和提示机制,避免工作“断档”和“空档”现象的发生。(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四是建立了行政应诉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办法》规定,行政案件败诉的,承办单位应当自收到生效判决之日起10日内,将败诉情况分析报告和行政判决书一同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每年对本区域的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第二十七条)

五是加大了行政应诉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区人民政府将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同时,《办法》也进一步健全了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败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等10种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另外,《办法》还就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第十八条)、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提升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水平(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第三十三条)、完善应诉工作培训机制和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第三十四条)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因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科长 李明伟:

好的,感谢王旭玉同志的发布。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

问题一 记者: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涉及的行政应诉主体主要有哪些?

发布人 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旭玉:

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及其他依法负有行政应诉职责单位都可能成为行政应诉主体。

问题二 记者:

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中,如何确定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单位?

发布人 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旭玉: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制的相关规定,确立了“谁主管、谁实施,谁负责、谁办理”的应诉原则。其中,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根据9种不同情形分别确定承办单位。细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承办单位的应诉职责分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配合义务和共同被告的举证责任,同时也建立健全了工作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

问题三 记者:

区司法局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处于什么角色?

发布人 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旭玉:

区司法局负责本级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定期对本区域行政应诉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另外,区司法局也负责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合调研、情况通报等机制,保持信息交换渠道畅通。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分析行政争议的发展态势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听取人民法院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科长 李明伟: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到此结束。各位记者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会后与我们联系。感谢各位记者的大力支持,感谢两位发布人的解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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