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稳岗就业>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索引号:11371002004311754Y/2023-41859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容分类:法规咨询
  • 成文日期:2023-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时间:2023/07/18 15:07:12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对象范围

个人

三、政策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范围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在申请地行政区域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政策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2. 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

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精准识别卡;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3. 营业执照(副本)。

五、办理流程

1. 线 上 申 请。 申 请 人 可 登 录 山 东 省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网 上 服 务 大 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相应信息→推送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2. 线下申请。申请人通过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推送给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六、办理地点

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3号海裕城E座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9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

0631-586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