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对象范围
个人
三、政策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范围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在申请地行政区域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政策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2. 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
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精准识别卡;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3. 营业执照(副本)。
五、办理流程
1. 线 上 申 请。 申 请 人 可 登 录 山 东 省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网 上 服 务 大 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相应信息→推送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2. 线下申请。申请人通过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推送给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六、办理地点
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3号海裕城E座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9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
0631-586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