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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11754Y/2023-41857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容分类:法规咨询
  • 成文日期:2023-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时间:2023/07/18 14:31:4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享受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向小微企业发放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流程材料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工商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二) 1. 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 2.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 劳动合同; 4. 毕业证; 5.《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批表》。 

(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经办渠道

通过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要求提交申请。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七、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工商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电话咨询: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197196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869086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8981866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7562353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 0631-5682099 经区科技创新局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0631-89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