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享受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向小微企业发放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流程材料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工商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二) 1. 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 2.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 劳动合同; 4. 毕业证; 5.《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批表》。
(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经办渠道
通过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要求提交申请。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七、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工商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电话咨询: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197196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869086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8981866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7562353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 0631-5682099 经区科技创新局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0631-89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