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嵩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的通知
威环嵩办发〔2023〕14号
各村(居、社)、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现将调整成立后的嵩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 指 挥:
杜永欣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
陈 鹏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卞晓晨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副 指 挥:
林芳芳 人大联络办主任
孙良才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毕延民 办事处副主任
张 超 办事处副主任
孙天硕 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姜炳琪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盈盈 党工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毕英辉 挂职党工委委员、嵩山执法中队中队长
卞晓晨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林浩杰 财政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主任
丛星梅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元亮 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刘军阳 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振华 林业站站长
成员:
戚红亮 宅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王吉虎 河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丛树柱 北葛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夏春建 夏家疃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
戚长松 张家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岳 永 岳家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王建松 高家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党支部书记
谷元强 谷家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
刘昌平 范家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于建军 徐家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丛建滋 闫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谷祖胜 牛角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戚本强 西山口村村委会主任
戚其永 南葛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建 竹园村村委会主任
徐少岩 小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威 五家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
刘鹏程 北七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王钟林 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王建宝 台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
黄丹丹 向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群 蔚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丛晓雯 山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丛建平 珠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 彬 华夏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苗筱煜 百合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邢 君 阅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毕卫卫 和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卞晓晨任办公室主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5552009)。
附件:1.嵩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2.嵩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嵩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
(一)为规范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的工作,明确街道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订本规则。
(二)街道森防指是嵩山街道森林防灭火议事协调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三)街道森防指总指挥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副指挥若干名,成员由村居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四)街道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负责街道森防指日常工作。街道森防指办公室主任1名,由街道森防指副总指挥兼任。
二、街道森防指主要职责
(一)街道森防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研究部署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指导协调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街道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
(四)监督检查各村居社、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街道森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调推动各村居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分析街道森林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提出街道森林防灭火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四)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要求,做好预案启动、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街道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五)承办环翠区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制度
(一)森防指全体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街道村居社全体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森防指专题会议制度。街道森防指专题会议由总指挥或由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主持。根据森林防火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题会议。
(三)工作制度。街道森防指建立健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其中,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街道“五星十级”考核;森林火灾事故等同生产安全事故,作为扣分或“一票否决”的依据。
附件2
嵩山街道办事处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嵩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嵩山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嵩山辖区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嵩山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防灭火应对职责。
(1)应急办: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2)林业站: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防火通道、蓄水点、防火隔离带等)建设工作并监督检查;做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类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3)武装部:根据嵩山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力量协助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协调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4)文化站: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统筹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5)民政办: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对森林火灾或扑火造成的生活困难人员按政策规定及时协调上级部门给予社会救助。
(6)城建办:负责调集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挖掘机、铲车、水车等各种应急救援工程设备和人员。
(7)交通站:负责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
(8)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时设施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进山卡点、防火通道路口倾倒渣土、堵塞通行的情况进行查处。
(9)各村居社: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山头地块的防火巡护工作;负责对辖区集中型墓地、林区开展常态化的可燃物清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嵩山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