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环翠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干实绩、敢打敢拼、担当善为”的工作主基调,坚持有解思维补短板、统筹思维抓落实、创新思维出亮点,锚定提升“两个满意度”,全面开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周三学习日”搭建“以学促干践初心”干部轮训轮讲平台,定期安排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做到“一人讲授、多人点评、全员提升”,着力培养“政治过硬、能写会说、学用合一”综合性人才,上半年共开展13次“周三(周五)学习日”集中学习。二是正风肃纪强化机关作风建设。采取“普遍谈”“重点谈”“主动约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上半年党组主要负责人共开展不同层次谈心谈话24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组长作廉政报告会1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红色教育1次。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用,完善机关制度汇编,扩充日常检查内容及检查频次,增加表扬机制,上半年共检查机关各项纪律12次,发布“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内部通报6期。三是打造“先锋蓝”机关党建品牌。全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四个一 ”工程,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党建红”与“司法蓝”相融合,打造“先锋蓝”党建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坚持需求导向,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威海市环翠区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为打造“营在环翠”品牌提供法治支撑。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加强与各镇(街)、合同相对方的沟通联系,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规范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全区采购政策的调整,及时引导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上半年共备案各类合同942份;根据区政府批示,完成领导批办件2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1件,配合部门征求意见10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牵头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共计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8件,各镇(街)规范性文件5件。四是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牵头组织对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威海市环翠区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14项并公布实施。五是开展委托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全区共计2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28项行政权力事项分别委托给3个受委托组织,将根据专项监督座谈会讨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六是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对2020年至2022年复议机关不受理案件、已办结案件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未发现履行不到位情况。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起草《威海市环翠区应诉管理办法》,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截至目前,2023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0件,受理38件,已审结复议案件32件(含去年结转12件),均按时办结,直接纠错率28.13%,综合纠错率43.75 %;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作为复议机关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4件。七是推行公证“码上办”。积极推进公证业务相关证照的电子化应用,联合区大数据中心,搭建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平台,实现公证领域电子证照“亮码”办证,有效压减企业群众公证业务办理时限。
(三)坚持创新指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深化“警矫联动”合作机制。“警矫联动”机制是环翠区司法局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创新提出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新模式,通过整合基层政法力量,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3月底“警矫联动”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走访排查、社会调查、信息排查、个别谈话等活动42次,派出所民警参与77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参与448人次,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预防脱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接收新入矫人员150人,训诫4人,警告3人,解矫138人;目前在矫315人,安置帮教对象1129人;完成法院、检察院、监狱等单位委托的社会调查35件,组织各类远程会见45次。二是推行“信用+调解”工作机制。联合区社会信用中心出台《关于在全区推行“信用+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中全面引入信用管理手段,通过实施信用承诺、信用警示、失信惩戒等举措,强化信用监管约束,倒逼当事人履约践诺,提高调解协议履行效率,精确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年”,举办专职调解员培训班,今年上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143起。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威海市环翠区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区开展“新春送福·法润万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青年法治文化基层行”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多样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区镇(街)、部门、单位、学校累计举办各类普法宣传、专题讲座800余场次,参与人数1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组织旁听线上庭审1300余人;环翠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升级改造后,免费向党员领导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群体、役前新兵等不同阶层群体开放,今年以来累计接待各类参观15场次、500余人次。
(四)坚持惠企便民,优化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创建全省首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亭。采取多部门合作、联合入驻的形式,让核酸检测亭变身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窗口,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延伸到群众家门口。3月3日,全省首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亭在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办事处西门外社区启用。二是优化“保姆式”“沉浸式”法治服务。为温泉镇等2名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变“窗口坐等申请”为“主动上门服务”,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律师代理;开通公证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便到窗口办理公证业务的开通“绿色通道”,将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打通公证便民“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为9名当事人进行上门公证,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7件;积极开展“律企同行 营在环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深入走访民营企业,从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多环节“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风险点,今年以来开展法治体检97次。三是持续推进援律访调联动机制。不断扩大知晓率,并在案件受理之初就对当事人进行讲解引导,最大限度的用法律途径将涉访案件解决在基层。本年度已办理相关案件4件。截至6月底,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5件,其中民事案件121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363件(认罪认罚269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68.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301.2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不规范导致存在诉讼败诉风险。目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工伤认定、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约占案件总量70%,其中治安管理处罚、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由于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瑕疵、适用依据不当等问题,导致复议诉讼案件存在被纠错和败诉风险,影响区级考核成绩,有损政府公信力。
二是律所管理松散致使律师执业行为失范诱发投诉数量增多。辖区内现有律所24家,今年上半年,对辖区内11家律所进行了走访检查,共收到有关法律服务投诉20起,其中,针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投诉共13起,同比增长117%。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代理效果不满意要求退还费用、服务态度恶劣要求赔礼道歉及投诉律师有违法违规行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代理不尽职)要求处理,投诉数量增多反映出了辖区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严格,对律师失范问题存在管理盲区及滞后性。
三是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案件费用计算仍需梳理确定统一标准,如涉及标的额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计算标准、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律师分别代表区政府及部门单位出庭费用结算问题、机关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是否能够委托顾问代理案件问题。部分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个别时候遇紧急问题需法律顾问指导处理,法律顾问未能及时联系并回复顾问单位。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法治攻坚。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参加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全力配合市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提升法治建设考核实效。结合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和法治环翠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设置法治建设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赋分权重,优化提升考核质效,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继续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市级“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进行认领,在本领域内积极组织实施,同时切实加大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阶段将在年度案卷评查工作中将“不罚”“轻罚”案件列入评查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持续优化基层治理模式。一是持续推进“警矫联动”深入开展。强化区司法局与公安环翠分局、司法所与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坚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在调查评估、入矫宣告、走访排查、训诫警告等环节深入推进,并及时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二是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威海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办法(试行)》,健全完善询问调查、约谈、移送、报告等配套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三是持续开展“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以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员调解卷宗质量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三查三评”(自查自评、互查互评、检查总评)活动,切实提升调解员依法规范开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参与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配合区委政法委,做好“一站式”调解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推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力量入驻。
(三)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全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四个一 ”工程。根据方案要求,指导各镇街、村居和有关部门成立法治工作专班,组建法律服务队伍,建成矛盾调处中心,建好普法宣传阵地,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10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二是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及时地做好与所服务单位的沟通对接,严格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情况提前申报制度,推行“服务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考核机制,督促法律顾问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指导,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三是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律师和律所日常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威海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规程》,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处理投诉。对于投诉较多的律所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对投诉较多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