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轻便快捷,成为很多游客来威旅行出游的首选。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个人幸福,共建文明交通环境,更是每一位市民游客都应尽的职责。近期,我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驾驶行为规范督导活动,保障驾乘人员安全出行。
在葡萄滩海水浴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针对电动车驾驶者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劝导提示,重点对不戴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劝诫,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纠正,规范景区附近电动车行车秩序,为广大市民游客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游客,租赁电动自行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1、威海属丘陵地貌,山海相依,道路蜿蜒起伏,初次驾驶电动车的朋友,建议您不要以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形式进行游玩,可以选择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更安全的交通方式。
2、如您确需租赁电动自行车,要选择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租赁点,租赁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规范登记上牌的合法车辆,出车前仔细检查轮胎、刹车、车灯、喇叭等是否正常使用。
3、行车前,请做好路线规划,尽量在平缓路段行驶,遇禁行、限行及急弯、陡坡、临海、临崖等危险路段不能骑行的,请遵守相关规定。
4、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禁止闯红灯、逆行、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5、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严禁两车以上并列骑行、骑行中嬉戏打闹、路段中拍照摄影等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