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经专家论证,拟撤销河北石墓群等3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通过来电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631-52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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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撤销登记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拟撤销登记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xlsx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