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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9126E/2023-4132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3-06-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1号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统筹使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2 10:03:1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昝启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统筹使用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收到建议后,我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对建议进行研究,有关解决措施。

一、降低资金收益率

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扶贫专项资金)中有收益率要求的资金是指用于产业帮扶项目建设的衔接资金,脱贫攻坚期内我区及省内用于产业项目的衔接资金收益率均保持在8%及以上,甚至有些项目高达12%,以确保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监测帮扶对象有固定收益来源,防止发生返贫、致贫问题。由于脱贫攻坚过渡期内的上级对财政衔接资金的要求与脱贫攻坚期内基本保持一致,且衔接资金建设的产业帮扶项目基本是产业大棚,上级要求“当年建成当年收益”,加之考虑大棚折旧、管护费用等,衔接资金收益率要求较高,底线要求是所投资产业项目在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项目收益不能低于项目投资额。比如,一个产业项目投入衔接资金1510万元,如果年收益率6%,所建大棚使用寿命为15年,第17年总收益才能达到1540.2万元,这还不考虑期间维修、保养等费用,这就不符合衔接资金使用的底线要求。因此,要降低衔接资金收益率,途径只能通过增加所建项目的使用期限,这就对项目建设质量要求更高。

二、因地制宜更新资金注入要求

我区为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发展产业融合项目,积极推进“两清三化”行动。“两清三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形成的残垣断壁进行整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商引资对集体厂房、校舍、大棚、地瓜窖等闲置资源等进行合理化运用,支持个人闲置房屋盘活,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予以不同程度奖励。对于既有土地资源、又有优质项目的村集体,在充分论证产业的市场风险和项目的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可运用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固定资产,从而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三、优化扶持资金配比

根据《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21〕25号)的要求,省财政衔接资金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统筹使用,用于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水、电、路、网、仓储物流等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村内道路、饮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威乡振字〔2023〕2号)的要求,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支持基础条件较差、有明显短板弱项的村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优化村庄人居环境。对应由其他行业部门解决的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综上所述2023年我区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将区级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衔接资金全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

下一步,环翠区将继续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解决好统筹和整合、共享和融合、外力和组合的问题,努力提升乡村振兴实效。恳请昝启进代表继续关注环翠区农业农村各项事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人:      联系电话:13021650587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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