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威财农整〔2023〕14号文件精神及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0.9万元,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名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代码:37000022S031107000029,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转发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威财农〔2023〕5号)和《关于转发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威财农〔2023〕6号)要求,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行“重点领域、任务清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四位一体分配下达。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保障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同时,要认真填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在收到指标文件后与区财政局联合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