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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 保就业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

作者:吴一旦 时间:2023/04/17 20:50:5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4月17日上午,环翠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区人社局负责人介绍202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稳就业是“三稳”之一,关系整个经济的健康运行。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稳定扩大就业规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千家万户。2023年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767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6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为305个。岗位开发仍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互助养老(助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护林防火、水利监管等领域。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也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区市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现有70周岁以上在岗人员采取劳务协议到期后自动退出、引导主动退出等方式逐步消化。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威海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各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用工形式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在岗人员的用工形式购买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合并计算)。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