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胡婷婷
联系电话:0631-5233975
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人员的备案、核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参与研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区政府部门、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
牵头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