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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行政科(挂国有资产监管科牌子)

时间:2023/03/30 10:39:2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负责人:丛莉 

办公电话:0631-5225423

机构职责:承担行政、政法、宣传、科技、教育和体育、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经费、专项资金的保障、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招商引资(引智)经费保障、政策拟订工作。组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国企改革、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研究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批准或决定区属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重大事项,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收缴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