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晓东
办公电话:0631-5231734
承担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行业培训工作;承担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实施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和物业服务标准规范。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