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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与海岛管理科(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牌子)

时间:2023/03/29 16:45:35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浏览次数:

负责人:王丽

办公电话:0631-5302919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承担用海、用岛的初审、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拟订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负责海域、海岛统计工作。指导海洋执法工作。拟订全区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预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预警和公报,按照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建设和管理全区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

负责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国内近海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海上渔业抢险救助工作。负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休渔管理制度。承担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船舶交通事故处置。负责渔业航标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海洋渔业通信系统规划、布局及组织实施。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落实渔船燃油补贴等渔船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渔政渔港执法工作。指导渔业互保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海洋、渔业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负责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和渔港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渔港水域的安全管理。负责渔业船舶及渔业船舶用品安全技术状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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