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苗淑娟
办公电话:0631-5336259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水资源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各项中小型水利民生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辅助工作;承担农村公共供水、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配置等回话的拟定工作;承担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