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环翠区莉莉副食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牧翡原味酸奶饮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3年1月17日向该单位送达牧翡原味酸奶饮品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牧翡原味酸奶饮品。
(二)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要求的牧翡原味酸奶饮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因当事人货值金额较少,违法所得较少,能够提供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照片打印件及产品检验报告照片打印件,且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不合格批次牧翡原味酸奶饮品供货商的信息以便进一步追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3年1月17日向该单位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