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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9126E/2023-44771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3-12-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环翠区2023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3/12/14 09:17:3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环翠区2023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我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2023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初级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6.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网上如实填报。根据系统中对应栏目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送。注意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申报,不得上传平台。

材料填写完成后,按照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数据审核并上报至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纸质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1,1份)。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式4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申报推荐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呈报部门意见”签名、盖章、日期、意见等信息需填写完整;改系列评审的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加盖印章;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事业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2,1份)。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3,1份)。

(5)《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

如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较多,则仍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便于评审专家审核查看。如:“2010年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2.“等级”栏,按照成果或表彰荣誉发证机关的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等,不能明确发证机关等级的,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等级”栏,根据所填内容,填写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等,不能明确的可以不填。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上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1.单位推荐审查。用人单位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呈报部门呈报

1.申报初级职称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四)补充完善材料

区农业农村局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其他有关申报和审核要求具体参照《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执行。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问题,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系统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22日,逾期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审核通过后,2023年12月22日截止(8:30-11:00;13:30-17:00)。

报送地点: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254号农业大厦八楼815室。

联系电话:0631-523877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本次评审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方法、时间和期限另行通知。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附件1: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4: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pdf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