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政府文件库>【文件库】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12-14
  • 公开发布日期:2023-12-14
  • 发文字号:威环政发〔2023〕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威环政发〔2023〕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决定废止《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关于印发环翠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