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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601278/2023-4463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内容分类:批准服务
  • 成文日期:2023-11-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时间:2023/12/01 10:03:1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实施主体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机构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370117043000实施编码11371002MB286012784370117043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办件类型即办件
事项版本46事项状态在用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通办范围全市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行使层级县级权限划分省级消防设计审查部门负责特殊情形建设工程专家评审,设区市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县级负责市级负责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数量限制暂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法定时限15工作日承诺期限1工作日
是否收费联办机构暂无
办理方式自办件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办理结果名称消防设计审查书面意见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
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咨询方式窗口咨询: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电话咨询:0631-5277021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631-5810882;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窗口序号:51号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实施依据:

1.《消防法》(1998年4月通过,2019年4月修正)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受理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申请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3、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4、消防设计文件;5、山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6、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审查意见;7、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审查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人姓名办理部门办理人职务所在处室
受理、办结消防设计审查(一)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三)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0个工作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毛雨^郑茜区审批局科员^科长投资建设科^投资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