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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601278/2023-43545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内容分类:批准服务
  • 成文日期:2023-10-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时间:2023/10/08 17:23:1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实施主体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370117038000

实施编码

11371002MB28601278437011703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34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

权限划分

属地管理,县级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本事项支持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1号综合窗口
信件咨询:郑茜
电话咨询:0631-527702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631-581088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1号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1号综合窗口
窗口序号:51号窗口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受理条件: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申请材料: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3份;2.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原件或复印件3份;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3份;4.(青岛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3份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

对申请予以受理,或不予以受理

龚超

区审批局

科员

投资建设科

审核

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0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可初审意见

龚超

区审批局

科员

投资建设科

分管领导审核

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0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不准予核准的决定书

郑茜

区审批局

科长

投资建设科

办结

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0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龚超

区审批局

科员

投资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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