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促进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对乡村振兴、产业扶持、社会养老服务、就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5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0年至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及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产业主体发展等情况,涉及8个部门单位、4个镇街,抽查涉农资金6237.5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规划引领作用不强。未结合实际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标及目标任务,2022年3个指标预期目标制定过高,无法完成任务;2个指标缺乏统计口径,难以量化。二是产业融合度不高。86个重点项目,产业融合项目占比40.70%,二产项目仅占12.79%,产业链条较短;63个项目融合模式较为单一,18个项目未与农民共建利益体。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执行不到位。22个项目因土地性质不符等原因无法实施、尚未实施或进展缓慢。二是项目管理流于形式。调度表中12个样板片区重点产业项目进度与实际进展不符;个别项目在部分设备尚未安装使用情况下通过验收。三是“两清三化”房地监管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2022年已盘活的20处农房,系统数据状态仍为待流转待盘活;242条农地信息中220条未及时更新,与现状不符。
3.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一是项目储备不充分,存在“钱等项目”。4个项目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造成资金闲置,剩余指标700万元已核减。二是高效特色农业项目未按时完工,在未经省市级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提前拨付补助资金450万元。
4.产业主体发展推进存在不足。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有待加强。未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5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分类处置。二是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不到位。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基地运行、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不健全、实施程序不规范。三是职业农民培训质量有待提高。存在老龄化问题突出、个别培训对象替训、未严格落实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动态考核管理等问题。
(二)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审计情况。对2019年以来全区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执行不够完善。一是部分扶持金额小而散,政策带动效应不明显。单个扶持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企业1596家,占扶持企业总量的67.26%,扶持资金合计2674.22万元,占扶持资金总量的8.33%。二是部分政策对企业获得扶持后的约束不足。2019年以来,共有70家企业在获取扶持后短期内注销或迁出,涉及资金541.97万元。三是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1项政策出台滞后且梯次培育作用发挥不足,2项政策门槛过高,难以发挥激励引导作用。此外,还存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格,初审金额不准确等问题。
2.重点产业政策资金绩效不高。一是科技孵化器服务层次水平不高,毕业企业数量少。区内6个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收入构成中孵化服务收入占比较少,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截至2022年底,累计毕业企业57个,数量较少。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快,经济社会效益有待提高。科技创新领域2022年拟兑现扶持资金1737.5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扶持占比79.37%,2020年至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连年增长,其中年纳税10万元以下企业占比56.83%。审查2020年新通过认定的35家高新技术企业后期发展状况,有28家企业纳税未实现连续增长,有9家企业社保缴纳人数在2人以下。三是招院引所目标任务完成率低。1项为期三年的招院引所项目已实施2年,获取扶持资金462.66万元,原定9个小项任务中仅2项完成,3项任务完成率在13.33%—46.67%之间,其余4项未实施,总体完成率低。
(三)社会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0年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一是养老用房移交不彻底。1个新建小区已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养老用房未移交民政部门,涉及面积281.56平方米;5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移交民政部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合计面积1387.77平方米。二是医养结合发展不充分,8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均未纳入定点医保范围。
2.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功能不全。一是服务水平不优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占床位总数的51.2%,未达到55%以上的指标要求;1处养老机构五保、失能失智老人与社会人员混住,不利于管理。二是未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场所作用,社区居民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主要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部分日料中心、幸福院功能不健全或设施闲置。三是专业化水平不高,20家养老机构应配备专职养老护理员122人,实有专职护理员107人;91个日料中心与社区共用工作人员;15个幸福院工作人员,全部由村两委成员或民政协理员等兼职。
3.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监管存在短板。一是对合同执行管控不力,运营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突发应急管理缺失,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四)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查2020年至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公益性岗位开发、失业群体就业保障、促进灵活就业等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外地来威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底数不清。未依托镇街基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外地来威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二是失业群体就业保障方面存在不足。未建立定期联系服务制度,对失业人员跟踪管理不到位;失业人员登记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违规向当年领取过失业保险金补贴、已死亡人员等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万元。三是职业技能提升、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留威过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2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与人员管理脱节,未按要求督导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工作,未与各镇街就人员到岗、工作开展等情况建立常态化沟通反馈机制;将5名经商办企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20万元。
(五)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中心城区内享受政府外围清扫补贴的老旧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延伸调查13家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2017年3月出台《环翠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试行一年后未重新制定政策,街道办事处各自制定外围清扫补贴标准。二是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效益不高。2019年区级财政安排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150万元,因受众主体范围窄、申请流程复杂等原因,年度预算执行率为23.39%。三是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组织、指导、监督不到位。7个社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也未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13个社区业主委员会超任期,街道办事处未组织换届选举或正在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