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符合打√,不符合打×) | 不符合项描述 | |
一、亮证经营 | 1 | 取得合法有效登记证,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登记证一致。 | ||
2 |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 | |||
二、安全承诺 | 3 | 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 | ||
三、原料公示 | 4 |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添加剂,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 ||
四、票据留存 | 5 | 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或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有保质期的不少于保质期。 | ||
五、操作规范 | 6 |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 ||
7 |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
8 | 生、熟食品用具、容器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 |||
9 |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
10 | 集中消毒餐具、炊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 |||
11 | 定期对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自查。 | |||
六、场所清洁 | 12 |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 ||
13 | 具备给排水条件,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14 | 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 |||
15 | 接触食品容器、工具、设备、包装材料安全无毒、清洁。 | |||
16 | 废弃物容器能够密闭,垃圾及时清理。专间(专区)的废弃物容器盖子非手动开启。 | |||
七、食品质量 | 17 | 不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 ||
18 |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要求贮存、运输。 | |||
检查意见 |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被检查人 意 见 |
被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