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下面这些禁燃禁放规定需知晓。
以下区域为禁放区域 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省道以西的冶口村区域;202省道以东、青岛南路以西的温泉镇镇域,不包含小庄村;青岛南路以东、裕罗电器有限公司东墙南北延线(北至湖畔田园创客园,南至刘家台村)以西、林湖路及东西延线以南的温泉镇镇域,包含湿地公园、湖畔田园创客园、刘家台村全域,不包含东崮村、西崮村、张家山村、下江家村、小南山村、堂子村、马夼村、林家庄村、前亭子村、后亭子村。
除禁放区域外,以下九类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全年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将受到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基础上,婚庆、殡仪等单位或个人违法提供燃放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燃放后未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