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助推城市发展的第一资源,既要下足“育”的功夫,更要做好“引”的文章。为加快优秀人才集聚,更好地服务环翠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实施“英才环翠”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文件精神,环翠区于1月11日到2月3日开展大学生聚集计划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申领工作。
申领大学生聚集计划购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及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环翠区大学生生活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来我区连续工作5年内,在威海市区范围内(含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2.申请人所在企业税务登记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单位注册地址为环翠区。3.首套商品住房是指申请人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本人、配偶、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下没有其他住房。4.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所购商品住房需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夫妻子女共有。
大学生聚集计划购房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人5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补贴数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20%。购房补贴与住房补贴、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住房补贴、租赁补贴等的,在发放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已享受的补贴金额。
申请购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须提供环翠区大学生聚集计划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提供);3.诚信承诺书 ; 4.购房凭证(发票或税票)和购房合同;5.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6.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
申领大学生聚集计划住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及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8-2021年度环翠区大学生生活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我区连续领取生活津贴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2.申请人所在企业税务登记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单位注册地在环翠区。3.住房补贴与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等住房相关政策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大学生聚集计划住房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
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环翠区连续工作并申领生活津贴满3年后,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按年度发放,每满一年申领一次,最多连续发放3年。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须提供环翠区大学生聚集计划住房补贴申请表;2.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