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推进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是关于建筑垃圾政策制定方面。我市已于2017年出台《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再次修订,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标准,推动了建筑垃圾的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区建筑垃圾管理按照市级办法开展。
二是调研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分镇街对全区区域布局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各镇街因地处市中心、存在水源保护地、建设旅游风景区、工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地势较为平坦无视线遮挡等原因,目前暂不具备统一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条件,由各镇街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处置建筑垃圾。
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通过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的就地化、减量化处理,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我区张村镇建有1家混凝土回收利用公司,通过对建筑工地剩余混凝土回收再加工,生产预制构件,实现资源再利用。同时,市级已在临港区选址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装修、拆建等各类建筑废弃物100万吨,大件垃圾1.2万吨,资源化利用率将达到95%以上。
感谢您对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关注和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