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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0724B/2022-35765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2-08-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3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推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8/03 10:18:1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建议中提到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能够消除飞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近年来,为推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我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充电桩建设工作。2020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区住建局指导相关镇街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将我区2005年底前建成、基础设施陈旧缺失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并将电动车充电桩纳入改造范围。在改造过程中,相关镇街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需求,推进列入改造计划老旧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目前,共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3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处。

二是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区住建局在前期市场调研座谈交流基础上,组织镇街进行了调查摸底,研究制定了《环翠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实施方案》。按照每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头数量5:1的比例,在前期已建成的2209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新增设2570个,目前,已完成建设1011个。

三是做好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大组织宣传力度,督促镇街发动社区调动业主、网格员、楼栋长等群体参与小区治理,通过安全隐患大扫除、发放宣传单、社区宣讲等方式,普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安全隐患,让安全教育“走”进居民心里,并主动宣传和配合充电桩的建设。同时,由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关于充电优惠方面,目前省发改委暂未出台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经对接供电公司,我区居民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非居民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同时,区发改局已将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如上级出台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公众知悉度,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欢迎您继续关注,并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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