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专项规划>“十四五”规划
  • 索引号:371002/2022-3816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内容分类:“十四五”规划
  • 成文日期:2022-08-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环翠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2/08/15 15:40:42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环翠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威海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威海市环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成绩。

1.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吸引人才。建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特殊导向,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政策比较优势。“十三五”期间,全区引进人才总量达到3.52万人,其中博士22人,硕士1026人。二是大力引进培养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资源。搭建14场次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平台,打造了“高层次人才环翠行”等特色引才品牌活动。引进培养了3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位“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三是发挥区位优势,提升高技能人才质量。培养了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级技能人才,其中齐鲁首席技师4人、山东省技术能手3人、威海市首席技师2人、威海市技术能手5人、威海工匠18人、环翠区首席10人、建设威海广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1处。四是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科研工作站建设。十三五末,我区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家。

2.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2%以下,低于4.5%的市控指标;二是积极实施就业培训五年规划。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为广大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搭建技能培训平台,开展就业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十三五期间,完成就业培训1.1万人。三是搭建平台,释放创业活力。依托镇街积极挖掘辖区创业孵化示范平台,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初创者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创业空间和基地的聚集作用。我区通过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有3处,分别是山东巨蟹云电商孵化器有限公司(省级)、威海九日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市级)、威海大鹰电商孵化器(区级),入驻企业230多家,带动就业1000人。四是加大创业理论培训力度。开展各类创业培训3000余人,有效提高了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3.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4600户,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11.48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现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100%;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3万人。二是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05年开始,连续15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三是机构改革、制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居民养老保险费分别于2019年1月、7月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于2020年11月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具体改革事项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中。按上级统一部署,启动社保关系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规范了职业年金经办规程,基金归集到省集中投资运营。积极配合推进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和转移接续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四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积极与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对接,确保我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员代缴养老保险工作及时落实。五是深入推进建筑项目和水、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权益。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精致、幸福、充满活力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险、收入分配等痛点、堵点、难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提高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社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力度推动思想解放、观念变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加大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协同联动,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十四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相关工作,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5%,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益优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人才发展聚焦产业、企业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提质增量。

完善更公平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提供更高品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表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48〕

〔2〕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2.39

<4.5

预期性

3

高校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

96.2

>90

预期性

4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49〕

〔2〕

预期性

5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1〕

〔0.1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4

96.5

预期性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87

7.9

约束性

8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7.33

8.1

约束性

9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0

新增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0.05〕

〔0.04〕

预期性

11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0.2〕

〔0.2〕

预期性

12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9〕

〔10〕

预期性

13

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0.04

0.05

预期性

14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53〕

〔1.5〕

预期性

15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0.2〕

〔0.2〕

预期性

16

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万人)

0

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3

>60

预期性

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92

预期性

19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0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24.3

26

预期性

21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67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投资、消费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落实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健全覆盖城乡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网上办事功能,增进业务协同,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方式更加精准、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各类乡创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服务支持力度,支持各类群体返乡入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大赛、最美创业者、最佳创业项目评选等活动,培育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实施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专栏1  创业扶持计划

1.乡创支持计划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开展有针对性地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

2.创业引领计划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省、市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作用,将产业、创新、人才、资源、政策等多要素高度聚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有机聚合,为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链条式、综合性、专业化服务,打造充满活力的“双创”生态。

3.创业服务计划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积极实施“乡村贷”“人才贷”,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创业,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绩效考核,合理安排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保证担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更好的服务创业就业。

(三)精准就业扶持

完善“互联网+就业”的一体化业务经办系统,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的智能化人力资源供求平台,通过建设精准化、智能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更加精准快捷的公共服务。积极宣传优秀大学毕业生来威创新创业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政策、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乡就业创业。

专栏2  就业服务计划

1.推广使用线上人力资源供求服务平台建设

推广使用线上人力资源供求服务平台,整合用人单位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共同搭建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库,实现供求双方的精准画像、供求信息智能推送和高效匹配。

2.搭建线上“数字零工市场”,设立线下灵活就业洽谈场所

进一步畅通各类劳动者,特别是妇女群体灵活就业渠道,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实现更充分、高质量、便利化的就业。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留威来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组织驻威高校毕业生开展实习实训,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支持。

(四)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行覆盖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各认定培训机构和高校、职业技工院校的积极性,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大学生、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训,以“冲击新目标”企业为重点,精准把脉各类企业技能提升培训需求,扩大企业所需工种(专业)培训面,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金蓝领”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实施“威海鲁菜师傅”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统筹全市各类培训资源,对接各级乡村旅游或渔家风情样板片区农(渔)家乐、民俗旅游培训需求,积极面向广大城乡劳动者开展以威海特色菜品为主的鲁菜烹饪职业技能培训。   

专栏3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

在试点地区面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工作模式,推行政策打包、政策入企服务,加大新就业形态试点企业服务力度。

(五)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公共服务有保障、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建立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工作提供支持。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专栏4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2.行业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一批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行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3.产业园提质增效计划

规范产业园管理,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引导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产业园,充分利用园区产业聚集优势,形成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主体,相关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聚集地。

(六)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就业失业监测,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社会保险数据和移动通信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有效反映就业失业情况。按照“统筹规划、构建体系、分级预警、及时响应”原则,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三、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参保扩面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化。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和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全覆盖。

(二)健全完善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改革任务。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促进社会保险统筹城乡、市域一体发展。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实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和工康复医疗费联网结算机制,构建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申领渠道,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深化社保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社保、医保、税务多部门协同服务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便捷高效,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专栏5  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探索小微企业、新业态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办法。联合财政、税务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个人养老金监管工作,推动我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健康发展。

2.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

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政策。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3.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

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深入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探索适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以外卖、网约车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

4.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依托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线上一系列便捷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

(三)健全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推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科学确定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四)促进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存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算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充分利用基金监管信息系统,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实施“人才兴威”攻坚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效能,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精致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紧紧围绕精致城市建设和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威海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激发人才发展活力。打响“中国·威海国际英才创新创业大会”引才品牌,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实施“海归英才汇聚计划”(2021-2023),畅通海外人才引进渠道,集中引进一批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健全博士后制度体系,强化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推动吸引博士后来威留威补助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制,优化区域、行业和结构布局,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扩量提质。“十四五”期间力争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2家。着力破除束缚乡村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乡村振兴首席专家”等制度创新,有效开展乡村振兴首席专家招募工作,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区各级乡村振兴首席专家人数达到100名以上,为我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专栏6  高层次人才系列支持项目

1.博士后青年人才聚集计划

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储备库,搭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桥梁,促进“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组织实施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工作,发挥资助资金导向作用,扩大博士后人员招收数量。
    2.海归英才聚集计划(2021-2023)
    优化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流程,完善海外留学人才创业支持措施。发挥社会力量引才聚才重要作用,吸引集聚更多优秀海外人才来威海创新创业。广开渠道引进海外博士(博士后),扩大海外硕士引进规模、提升引进质量,每年引进18名海外留学人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环翠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计划,定期选拔培养一批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十四五”期间,新增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名。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监督,引导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等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承担培养培训任务。有序推进基层职称工作顺利开展。围绕更新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等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十四五”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6万人次。

(三)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围绕环翠区产业发展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全面推行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创新多元化评价体系,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进一步提高技能工人待遇。大力提升技能竞赛层次,加快推进区级竞赛品牌建设,以各部门、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单位岗位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到202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28%。

(四)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更大力度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施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健全完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岗位聘用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

(五)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升级版”,探索创新绿色通道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专员制度,聚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落实“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加强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以试卷安全为底线,不断做好人事考试安全、保密和风险防控,确保各项考试组织顺利实施,促进公平公正选拔人才。切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不断提升考务工作服务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评选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进一步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一)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贯彻执行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为市局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及时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提供依据,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进行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专栏7  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收入分配调查研究。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地服务。

(二)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管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三)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积极推动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六、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保持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区广泛开展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质量。推动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深入研究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专栏8  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计划

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在全区范围内培育选树专业的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每年在全区打造1-2家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优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每年选取3-4户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指导服务,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主动为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力争三年内服务新注册企业100户左右。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3.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计划

探索发布全市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在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协调发挥工会、司法等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统筹利用好各类调解资源,深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深入落实仲裁要素式办案规范,进一步规范要素式办案方式。深化标准化仲裁院建设,推进办案机制创新,适时开展仲裁立案登记制试点。落实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提升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畅通仲裁与诉讼衔接,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模式,优化调裁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职能,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统筹抓好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强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强化政治担当,提升业务水平。以根治欠薪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挥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构牵头职能,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力度,健全完善欠薪预警监控和处置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深化监管效能。

七、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质量

完善服务体系,再造服务流程,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一)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建立专家志愿者团队,完善就业创业课题定期征集研究发布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加快构建业务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可及、部门协调联动、区域一体通办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和治理能力。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柔性化解能力和依法办案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强配齐执法力量,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二)持续优化服务供给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全面减权放权授权,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加强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举,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加快推动12333智能化多渠道服务。健全行风建设评价机制,开展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加大多层次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组织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素质。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和“一链办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办卡”。优化提升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应用系统,推进核心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完善线下大厅、网办大厅、自助终端、移动APP等服务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层级贯通的服务体系。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提供更具个性化的精准服务。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

专栏9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

依托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为基础,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应用,让群众在更多领域享受社会保障卡的便利。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并用,提高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能力。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加大规划的监测评估,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人社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全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规划统计财务服务支撑职能

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投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项目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估。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抓好主题宣传、正面宣传、亮点宣传,有力提升部门的关注度和美誉度。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宣传渠道,打通人社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提高舆情处置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精致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好、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