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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政府文件库>【文件库】部门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信息产业_含电信,工业_交通其他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HCDR-2022-0040001
  • 成文日期:2022-08-12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8-12
  • 发文字号:威环工信字〔2022〕24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开始实施的时间:2022-08-12
  • 文件失效的时间:2023-12-31
  • 文件废止的时间:2023-09-12
  • 文件状态: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关于修订《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的决定

威环工信字〔2022〕2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21年《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重新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 


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扶持对象

办理工商注册,在我区纳税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方向和标准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连续2年营业收入增幅超过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膨胀发展。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在环翠区新注册成立公司的膨胀项目,如果当年完成全部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全部设备投资额的3%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第2年完成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两年累计设备投资额的2.5%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第3年完成投资并升入规上的,按三年累计设备投资额的2%对项目主体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着力培育单项冠军。对当年入选国家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准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示范(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称号复审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

4.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当年新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列入统计范围的,在纳统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金补助,若企业在纳统次年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扶持。若企业享受过此项政策后被退库再次升规列统的,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二)创新引领企业发展

5.引导加大技术改造。对列入投资统计的制造业技改投资项目,年度生产性设备投入(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享受政策补贴。其中一般性技改项目最高按当年设备投入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化工、民爆、船舶等行业新上用于较大危险性生产环节的先进生产设备及新上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鼓励类用于有毒有害环节替代的生产设备,按当年设备投入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5%(含)至30%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30%(含)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创新型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含)至50%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50%(含)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7.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国家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多个奖项的同一设计作品,按所获奖项的最高标准给予补助。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

8.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对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

9.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大数据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对通过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二级节点(威海)平台成功注册,已开展标识解析应用,当年解析量达到1万次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10.支持软件服务产业发展。对获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列入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录的软件产品,单个软件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培育集成电路产业。对符合《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威工信发〔2021〕7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按照市区两级资金2:1给予配套补助。

(四)全面促进提质增效

12.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对当年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名单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推动应急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环翠区获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后,对创建期内,被列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名单,且达到《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评价指标体系》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13.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突出信用导向。对当年入选省级信用试点并通过省级验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对当年入选市级信用试点并通过市级验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根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执行差别化政策。对规模以上A类企业在兑现各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进行奖励,最高上浮不超过10万元。

三、附则

(一)本意见扶持资金,按照2021年修订的《环翠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批,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特殊事项“一事一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意见公布之日,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参照本意见执行。实施期间,本意见规定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该项政策扶持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由区工信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附件


环翠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

营业收入增幅基准数据为2020年12月底的数据指标。冲击新目标及高质量发展企业营业收入及增幅由区工信局联合区统计局、税务局对企业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及增幅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经济运行监测科    电话:5352523

(二)鼓励企业膨胀发展

企业完成全部投资并升入规上后,区工信局现场查看设备,对企业提供的累计购置生产性设备(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所得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初审,联合统计局对完成投资和升规进行确认后,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科技科   电话:5352516

(三)着力培育单项冠军

1.单项冠军示范、培育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下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产业政策科        电话:5352522

2.准独角兽

区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下发的准独角兽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3.专精特新“小巨人”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下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告文件及省工信厅下发的“专精特新”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4.“瞪羚”示范(培育)企业

区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下发的“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公告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四)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区工信局根据区统计局出具的当年列统证明文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纳统次年需区统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限额以上企业条件,通过审核后再给予纳统次年扶持。

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二、创新引领企业发展

(五)引导加大技术改造

区工信局现场查看设备,对企业提供的当年购置生产性设备(不含运输费和安装费)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所得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初审;对于新上较大危险性和有毒有害替代生产设备,先由企业自行进行分类提报,再由专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最新版)现场查验确认后。最终由科技科和绿色发展推进科共同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一般性技改业务科室:科技科   电话:5352516

较大危险性及有毒有害替代科室:绿色发展推进科

电话:5352522

(六)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公布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威海市工信局发布的创新型企业名单及统计局出具的营业收入及增幅证明,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技术创新、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业务科室:科技科         电话:5352520

创新型企业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七)提升工业设计能力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公布的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公布的大赛获奖名单(具体奖项名称按照实际获奖等次给予认定)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产业政策科        电话:5352517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

(八)加快推动“智能”制造

区工信局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根据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公布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名单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装备产业科    电话:5352510

(九)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

区工信局根据公布的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大数据产业类项目公示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对企业提供的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定证书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区工信局根据运营商提供的企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解析量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信息产业科    电话:5810137

(十)支持软件服务产业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公布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名单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根据省工信厅公布的列入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录的软件产品名单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根据公布的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名单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信息产业科    电话:5352515

(十一)培育集成电路产业

区工信局对企业所获得的《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威工信发〔2021〕70号)专项资金予以确认,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信息产业科    电话:5352515

四、全面促进提质增效

(十二)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公布的入选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名单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环翠区被评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后,区工信局对照《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评价指标体系》,对被列入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业务科室:绿色发展推进科       电话:5352517

(十三)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由区工信局根据当年的市级信用试点企业名单及验收通过情况提出扶持资金使用意见,由区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确认后再给予扶持资金。区工信局根据当年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提出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

信用试点业务科室:企业发展服务科    电话:5352519

“亩产效益”业务科室:经济运行监测    电话:581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