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2〕1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8个项目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现予公布。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及时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