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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60928Q/2022-3515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2-06-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社区医疗机构增加康复治疗功能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24 11:02:05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周建胜委员:

您提出的《社区医疗机构增加康复治疗功能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行中医日间病房结算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自2020年7月1日起,环翠区4家基层医疗机构(羊亭中心卫生院、张村镇卫生院、温泉镇卫生院、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对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不需在院的、以

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中医日间病房”开设前,患者在门诊进行针灸治疗后,需在医院住上24小时,开设“中医日间病房”后,患者无需在医院过夜,同样可享受住院医保待遇。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按一次普通住院结算。其中床位费、护理费按现行标准的30%收取;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三次日间病房治疗起,起付标准按50%收取。

(二)将中医特色诊疗纳入门诊统筹。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发挥医保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作用,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水平,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以针灸为主治疗规定的针灸类疾病和8周岁(含)以下参保儿童门诊治疗规定的小儿推拿类疾病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费用(不含检验检查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在各级中医院门诊共济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门诊共济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二、下步重点工作

(一)鼓励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设立康复医院、护理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和医疗卫生机构,为康复需求人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结合新建小区配套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采取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医养项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为康复人员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养服务。

(二)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发展

一方面把“养”工作做实,重点为康复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另一方面把“医”工作做准,重点为康复人员提供医疗诊治、医疗护理、康复医疗、安宁疗护、健康管理等服务。通过医养有机结合,加强预防保健和康复护理,有效满足康复人员急病治疗和慢病管理需求,延长康复需求人员健康生活状态,提升生活品质。

联系人:董晓亮            联系电话:5280246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