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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371002/2022-36781
  • 发布单位:
  •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2022-10-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文字解读

时间:2022/06/22 17:13:5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的必要性

诚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依托信用信息归集和评价,可以实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主体的最严格监管;通过开展“信用+”服务,实施联合惩戒手段,可以在常规处罚之外,实现对主体最严厉震慑。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推进质量兴农,强化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需要从传统、被动的监管方式向全程、主动的监管方式转变,要从后端管产品向前端管主体、管行为转变。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于打通全程监管链条、开创监管新格局、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题的有效途径。建立以主体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有利于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有利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破解基层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题,让生产者、经营者真正对自己的行为和产品负责。

二、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底,我局起草了《威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草稿),在局有关科室单位、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并经过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法律顾问和局法规科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三、起草依据

《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信用〔2020〕808号)《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0〕8号)《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0〕9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22〕7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22〕8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分别为总则、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组织保障、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