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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311151/2022-34800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2-06-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2年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擅自张贴小广告(【2022】50001号)的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2/06/15 09:29:5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擅自张贴小广告【2022】50001号

公开机关: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威环综执当罚决字【2022】50001号

日期

2022年6月15日

被处罚人

自然人

姓名

郭松明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擅自在单元楼张贴售楼广告

行政处罚的种类

罚款

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名称及条款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

行政处罚决定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撤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