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翠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环翠区2022年度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2年5月30日—2021年6月8日)。
公告单位:环翠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631-5808315;34119;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环翠区统一路254号;hcqfpb@wh.shandong.cn
附件:环翠区2022年度区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环翠区2022年度区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