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自然资字〔2022〕1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中心,区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
威海市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规划,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要求,做好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以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陆域和海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立足省和区域重大战略,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结合市域生态修复需求,统筹陆域和海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修复,围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探索创新。把握生态现状的真实性、修复目标的科学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保障措施的可操作性,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坚持统筹协调,科学修复。统筹森林、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海洋、大气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及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行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考虑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严控人造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重点工作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范围为全区行政管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应与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同步编制。规划期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一)开展调查研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综合各类自然生态系统调查监测成果和本地自然地理、水资源、气象、地质、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数据资料及研究成果,掌握国土空间生态现状,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等成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农业、城镇空间生态系统恢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潜力,注重分析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冲突区域生态修复需求。聚焦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各类问题和风险,系统分析地表水、地下水分布及其变化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对策,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连通、生态网络建设,生态修复分区等具体规划内容。
(二)科学确定目标。依据相关标准,衔接相关规划,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现状和生态问题判识基础上,立足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和相关规划任务安排,结合区域生态修复实际,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促进安全、优质、美丽国土构建,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
(三)合理安排修复项目。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和自然地理演变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施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科学确定生态修复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冲突的重点区域,发挥生态修复作用,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功能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生态功能分区提出科学措施,分类施策。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恢复能力,在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等。
(四)建设规划数据库。基于环翠区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
五、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2022年2月-2022年5月)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规划编制工作效率,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海洋发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和各镇街及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审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及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参与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夯实基础。纵向落实中央、省、市规划任务,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加强工作联动,对接领导小组各成员的专项规划;充分收集资料,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强化论证、评审、审查,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2.突出工作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拟定于2022年12月底完成。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细化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规划编制要围绕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际,确定目标,安排任务,规划布局,力争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突破,编制出符合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划。
3.强化工作保障。编制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保障规划编制研究经费,保证专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准备,积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新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骨干力量参与规划编制,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资料收集、重点课题研究、规划编写,成果的编制与印刷,及规划方案、成果的专家论证与评审等。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1月)
1.拟定规划提纲。分析研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保护面临的形势,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大纲,科学设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指标体系,切合实际安排生态修复主要内容,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后,拟定规划大纲。
2.编写规划文本。按照规划大纲,结合专题研究,编写规划文本,并完成其他相关成果。
(三)评审报批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1.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报批。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镇街及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根据自身职能,主动提供本部门空间规划相关资料,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共同推进工作,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合力,密切配合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各环节进程,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
(三)促进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编制过程中真正做到知民情、聚民智,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编出合民意、得民心的规划。
附件:1.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永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梁英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陶 越 区能源实业发展中心主任
鞠明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志辉 区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田大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邢兆泉 区水利局冶口水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 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焦 鹏 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刘悦兴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莎莎 区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乔文鹏 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局长
谷海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翠规划分局局长
王永军 张村镇副镇长
徐 超 羊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毕瀚方 竹岛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孙良才 嵩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欣 鲸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耿青伟 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旭东 温泉镇副镇长
张 航 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俊星 桥头镇副镇长
江世会 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2
环翠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