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张贴开锁及疏通下水道等一系列野广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广告、野广告问题因存在面积小、分布广、取证难等因素,极易出现反弹情况,的确是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对此,我局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多措并举开展了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即见即清,不留死角。深入推进红色物业落实落细,指导各镇街督导辖区物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凝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员、保洁员、楼长等工作职能,对背街小巷及生活区内的小广告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二是加强监管,严防严治。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情况,督导各执法中队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疏堵结合,有效宣传。协调物管部门和社区,在不影响整体容貌的情况下,在小区宣传栏或楼道入口显眼位置设置广告张贴栏,既方便市民查找相关信息,又有效减少乱贴小广告现象。
四是联合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对沿街商户的宣传力度,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同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及时劝阻、举报,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存在问题
张贴小广告的区域多数为监控盲区,且老旧小区或楼道内隐蔽、偏僻,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不定,现场发现张贴人员较难,仅凭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立案依据不足,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继续督促镇街主动联合物业、环卫等部门,发动楼长、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不断加大对各类小广告的清理力度。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对于物业类案件,我局将业务指导各执法中队积极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衔接沟通,对于移交案件,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容貌类案件,我局将督导执法中队不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群众。继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整治活动,号召每一名群众都成为城市的参与者和守护者。
四是部门联动,突出典型。对于小广告中多次出现的同一号码,及时与公安等部门沟通,争取查找到有效证据,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感谢您对环翠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