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全区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
(二)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O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三)补贴标准:补助疫苗数量根据环翠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测算。
1.H5+H7流感。蛋鸡、种鸡、种鸽、蛋鸽、种鹌鹑、蛋鹌鹑、种用珍禽、种用蛋禽以及生长期超过70天的肉鸡按饲养量每年每只2毫升测算;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鸡以及肉用鸽子、鹌鹑、珍禽按饲养量每年每只0.3毫升测算。
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0.5毫升测算;种鸭、蛋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4毫升测算;鹅按饲养量每年每只6毫升测算。
2.猪O型口蹄疫。猪按养殖量每年每头2毫升测算。
3.牛羊口蹄疫(O型+A型)。牛按存栏量每年每头4毫升、出栏量每头2毫升测算;羊按存栏量每年每只2毫升、出栏量每只1毫升测算。
4.小反刍兽疫。羊按饲养量每年每只1头份测算。
(四)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附带申报材料向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审核,并汇总生成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经区财政局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后,上报威海市畜牧兽医局和威海市财政局备案。
(五)申请材料:推行便民服务,养殖场户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样式附后);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由养殖场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1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份)。
(六)咨询电话:0631-5223747;
(七)受理单位: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八)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