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无害化处理协议企业;
(二)补贴范围:被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
(三)补贴标准:自2020年8月起,全区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新标准。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对病死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及毛皮动物胴体,按每吨2000 元的标准补助;
(四)申请程序: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无害化处理协议企业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向区级财政部门申请,区级财政支付;
(五)申请材料:山东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数据;
(六)咨询电话:0631-5207218;
(七)受理单位: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八)办理时限:按审核要求每年至少核发一次。